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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4-07-12 09: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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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議,這人跟她的理解竟然出奇的一致。

當初讀的時候,她就覺得,女主掉眼淚不是因為副官訓斥了她幾句,是女主覺得男主懂了她。

在那個時局動蕩兵荒馬亂的年代,女主家裡敗落,家破人亡,暫時寄居在男主家裡。

男主的心思不在兒女情長上。

在男主北上之前的那晚,跟人商量事情商量到凌晨四五點。

當時家裡只有女主起來的早,她是因為擔心男主此去的安危,失眠睡不著。

男主的副官讓女主幫忙,給男主準備點吃的,天亮後就要出發。

女主做了紅豆餅,又做了點綠豆餅。

男主不喜歡吃綠豆和紅豆,看到這些餅,副官一氣之下口不擇言數落女主一通。

男主說:沒關系,我多吃幾塊。

多吃的那幾塊,全是紅豆餅,綠豆餅沒動。

女主在男主走後,掉了眼淚。

那次離別,他們三年後才見到。

溫笛幾年前看的時候就感覺,女主其實只想給男主做點紅豆餅,又怕心思過於明顯,於是多做了綠豆餅打掩護。

但最終男主懂了她的心思,可在那樣的時局,生死不由自己,也許他此番有去無回,所以什麽都沒再回應女主。

女主怎麽可能不知道他不喜歡吃紅豆和綠豆,當時她能想到表達心意的方式,只有紅豆。紅豆寄相思,不管表達愛情準不準確,她只想盡可能地將心意寄在這幾塊紅豆餅裡。

男主說要多吃幾塊,吃的還全是紅豆餅。

女主才淚流滿面,而絕不是因為被副官當著那麽多人的面數落,覺得難過委屈才哭。

溫笛再看書上空白地方用鉛筆寫的兩句詩:“願君多采xié,此物最相思。”

擷用了拚音代替,大概這本書的前主人一時忘記這個字怎麽寫。

這本小說沒什麽名氣,卻是她喜歡的類型,裡頭描寫愛情的部分特別少,沒有卿卿我我的場景,只能在字裡行間摳糖。

大概只有像她跟這本書的前主人一樣,拿著放大鏡找他們之間的火花。

不管多裡面的內容解讀的有沒有誤,難得碰上想法一樣的書友。

溫笛從秦醒筆筒裡找了一支鉛筆,在下面空白的地方寫了一個字:擷

然後寫上今天的日期。

只能遺憾地以這樣的方式,跟這位書友隔著時空交流一下。

休息區那邊,秦醒和周明謙聊得差不多。

溫笛問秦醒:“你這些書,是從哪買的?還是從你家親戚那裡拿來的?”

“哪呀。”秦醒說:“是園園買的。”

他喊助理園園來,因為園園比他還不愛讀書,買了一年半的書,估計園園也記不得哪本跟哪本。

園園小跑進來,“秦總,什麽事?”

“你溫笛姐想問問,你這些書在哪買的。”秦醒指指書櫃。

“是在小攤上買的,一百塊錢十本。”

“……”

溫笛扶額,笑了笑。

很難想象這本書的前主人怎麽舍得把這本書給賣掉。

園園猜測:“估計跟我小說的遭遇一樣,被家裡人給誤傷,搬家時直接當廢品給賣了。”

她初中時看的小說,有點舊,封面都快掉下來,被她媽媽當廢品賣掉,好多書,賣了十七塊五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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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園沒想到自己隨手買來的,差點論斤買的書,能被溫笛看入眼。

“溫笛姐,那個老板常年擺攤,都是賣些舊書,等我再給你買一些,反正也不貴。”她笑說:“買來還能給秦總充門面。”

溫笛一口應下:“行,你去淘,錢我出。”

秦醒忽然靈光一閃,嚴賀禹讓他送給溫笛的那本書,終於有辦法送出去。

如果以他的名義,突然送本舊書給溫笛,還會引起懷疑,要是趁機把書混在園園淘來的那些書裡,這就名正言順成了溫笛自己買的。

他跟園園說:“哪天買的時候,我開車幫你把書帶回來。”

園園道:“不用,我打輛車,很方便的。”

那天晚上,園園下班直奔她常去的夜市淘書。

溫笛把那本沒看完的書又放回秦醒書櫃,她看到了51頁。

秦醒說,這麽麻煩,帶回去一次性看完多好。

溫笛:“我看過,知道結局。”

只是沒事的時候,再拿來品品。

因為是BE,後勁兒太大,睡前可不敢看。

忙了一天,回到車上,整個世界好像都安靜下來。

溫笛在車裡坐了半分鍾,回過神,隨手打開車載音樂,發動車子駛離地庫。

從公司回公寓的這條路,有時覺得很近,有時又感覺遠的不得了,就像今天,漫長的好像開了兩個鍾頭。

到了公寓樓下,溫笛減速,朝停車位緩緩開去。

忽而前面橫出來一輛車,她猛地一腳刹車踩下去。

陌生的車牌,陌生的車型。

那輛車往後倒,甩了方向,車窗慢慢跟她的車窗平齊。

溫笛剜向對方,“下次再不長眼,我直接撞上去。”

肖正滔不跟她逞口舌,“我這次來,是談個生意,順道來……”

溫笛打斷他,“我對你的行程不感興趣,麻煩讓開。”

肖正滔警告她:“溫小姐,我已經對你夠客氣,給你足夠的時間處理你跟肖冬翰之間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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