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相愛恨晚:告白(今天三更)媒體也收到了消息,據說李夢欣今天也出庭。
至李夢欣毀容住院後,她就沒有露過面,媒體相當關注她到底是不是真的毀容了,到了什麽程度。
之前都是聽她的主治醫生說的,實際情況還沒有得到證實,醫院那邊也不允許媒體進入病房采訪。
這起誹謗案中厲爵也控告了多家媒體,所以,這起案件所有媒體也不敢報道不實。
關於李夢欣的消息,媒體也不敢多說,更不敢多方猜測。
……
厲爵一早就回公司處理昨天留下來的公務,看時間差不多了,他和白天宇以及律師一起去了法院。
他昨晚沒怎麽睡,特別是到了後半夜一直在照顧女兒,他雙眼也挺疲憊的,但是,他的精神絲毫不受影響。
他今天志在一定要打贏這宗官司,不管花多少錢他都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第一次,他絕對不容忍媒體胡亂報道他的緋聞,也是第一次他急於跟女人撇清關系。
看到厲爵的車子來了,還沒駛進法院的停車場,甚至還沒停穩,突然間媒體紛紛向他的車跑去了。
顧不上安危,他們敲了車窗要做采訪。
見狀,厲爵的俊臉相當冷漠,他很不屑媒體的采訪。
看到這種場面,甚至他蠻討厭的。
負責開車的白天宇不停地按喇叭警告圍堵的媒體讓開,他們要趕著上法庭的。
見這些媒體失控了,守在法院的保安也出來驅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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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們讓一讓,請你們配合現場的秩序,你們這樣把車堵死了,人家怎麽開進來。後面還有很多車要開進來的,請你們尊重這裡是法院,是神聖的地方。”
遭到驅趕了,媒體是不情不願散開的,把路讓出來。
厲爵的車剛開進了停車坪,剛停穩,媒體記者又衝上來做采訪要回應。
擰著俊眉,白天宇下車了,他打開後座的車門,他攔著媒體讓老板下車。
雖然老板不是什麽大明星,靠……他的影響力度已經超過了當紅的大明星了。
“大家先讓一讓,我們要上法庭了,厲總現在一律不回應各種提問,等庭審結束我們再統一召開記者招待會,希望各家媒體合作一下。”
白天宇作出了回應,他一邊負責阻攔記者的采訪一路護著厲爵走進法院。
沒有得到厲爵的回應,媒體記者有些失望,不過他們也沒有散去,而是繼續守在法院門口。
厲爵是到了,可是,李夢欣還沒來,媒體記者們也不曉得她會不會帶傷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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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庭的時間還有10分鍾,一輛出租車在法院門口停了下來。
付了車錢,頭戴著面紗的李夢欣緩緩下車了。
媒體記者一看到她真的來了,立即,他們湧了過去圍住她。
“李小姐,請問外面流傳的、你已經毀容的消息是真的嗎?”
“李小姐,你康復的機率是多少?是不是後續準備要去做整容手術?預算大概是多少?”
“李小姐,厲總控告你誹謗他,這單官司你有沒有把握贏?”
……
面紗下的李夢欣已經平靜了不少,如果是以前媒體這樣圍著她,她一定是心高氣傲,她一定會想著怎麽跟厲爵牽扯上關系,最好是剪不斷理不清的那種璦昧關系。
她一定會想著往上爬,不顧一切的後果,可是,她現在的想法要坦然多了。
她願意開腔回應媒體的疑問,“你們不要擠,不要碰到我臉上的傷,我的臉的確遭到了很嚴重的破壞,後續也很難做收復整容。
這起誹謗案我會自己去面對的,我做過的錯事我會去承受那個後果的。準備要開庭了,請媒體記者讓一讓,我不能遲到。”
李夢欣以前不是挺囂張的嗎?她今天說話的口吻竟然是軟棉棉的,她還主動坦白了是自己犯錯,媒體記者都被她的反應震到了。
不過,媒體記者也很識趣,他們讓出路給李夢欣走進法院。
至於裡面被控告的同行,他們只能自求多福了,聽李夢欣的口吻,她應該是給了錢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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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是什麽情況他們不得知,媒體記者卻都在法院門口繼續等待庭審結果。
時間一到,庭審也開始了,控方和辯方律師分別做了案情陳述,並表明了當事人的意願。
李夢欣按照律師的策略,她一上來就承認了自己誹謗厲爵,並要求法官大人念在她認罪良好的態度對其進行輕判。
上到了法庭,李夢欣也把頭紗摘下來了,除了一雙眼睛,她的頭都纏滿了白色紗布,她的樣子挺嚇人的。
自食惡果,李夢欣現在嘗到了,她再也不敢心高氣傲了。
她以後懂踏踏實實做人了,歪門邪道並不可取,而且是會有報應的。
控方律師例舉的證據,李夢欣統統承認了,她真的沒有跟厲爵有染過,全都是她捏造事實。
她也承認了並不像媒體寫的那樣,5月31日和6月1日這兩晚她並沒有和厲爵在一起,而是和黃俊龍在一起。
“6月20日那晚,我看著厲爵喝醉了,是我故意把他扶去酒店的。我想和他發生關系,我也勾飲了他,可是,他並不理我,他還踢我下牀了。趁著還沒有爬起來之際,他掙扎起來了,並跌跌撞撞要去浴室。我快速起來了,還拉著他,結果被他甩掉了我的手。
他進了浴室之後把門反鎖了,我進不去,他也不出來,就這樣我們在那個房間呆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有媒體衝進來拍我們,他們所拍到的情景都是我自己做出來的璦昧假象,包括那些記者也是我發錢請他們來把事情鬧大的,我為的就是要出名。
我和厲爵從來沒有發生過關系,我也沒有懷孕,她會那樣跟他老婆說,我是懷恨在心的,因為我不想厲爵和他老婆好,我想他們鬧離婚。法官大人,我現在知道錯了,我願意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誠心改過,請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以後會好好做人的。”
當庭,李夢欣也拿出了她給錢買通媒體不實報道的憑據。
厲爵要的是一個還他清白的結果,他也不想咄咄逼人,他在認真聽著,其他事他全權交由律師替他追討他的合法權益。
……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這起誹謗案終於有了結果。
證據確鑿,李夢欣誹謗罪名成立,多家媒體的誹謗罪也成立。
李夢欣被判6個月拘役,因為她認罪態度良好,她還在醫院住院治療,緩刑一年,並要求她向厲爵公開道歉。
多家媒體被處以2000元的罰金,並要求登報向厲爵道歉。
另外,法官大人還在法庭上怒斥了媒體記者的報道不實,要求他們以後尊重新聞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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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並有了宣判結果,贏了官司的厲爵一乾等人率先走出法院。
一看見厲爵出來了,媒體記者又立即圍了上去作采訪。
“厲先生,能說一下宣判結果嗎?贏了還是輸了?”
“厲先生,能披露一下你的控方證據嗎?”
……
厲爵停了下來,他開口說話了,不再保持沉默,“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誤負責。我慶幸我打贏了這場官司,以後,在處事上我也應該多加小心,畢竟我已經是已婚的男人了。
我應該跟除了我太太以外的女人保持距離,不要引起不必的誤會。經過這一次,對於那些想利用我往上爬的女人我以後要更加慎重小心,這次事件也是想給那些不懷好心的女人的一個警告。
我厲爵只有一個老婆,就是虞夕,我是不會讓任何人欺負她的,就連挑釁也不行。必要的,我一定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我們夫妻的合法權益。我會努力去做一個好老公的,好爸爸,不讓我最重要的人受到傷害,這是我的職責。
相信大家都對我的桃色緋聞很感興趣,在這裡我以我的人格做擔保,我也在這裡起誓,我厲爵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我以前也許很花心,被媒體封為情場浪子。其實,在我老婆之後,我已經改變了很多,我目前只有我老婆一個女人。我跟她結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我不是一時興起,我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