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關於償債問題
我想,我迎來了人生中最大的危機。
一個價值兩萬元人民幣的相機,就讓我眼睜睜地弄“丟”了。
同行的人們都對此表示關心,但沒有一個人能說什麼,畢竟這不是個小數目。然而隊伍裡出了這麼大個事,也是很影響氣氛的吧?
我們停在一個地方休整的時候,大家都有些擔心地看著我。
此時鐘原卻一臉輕鬆,他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用手指輕輕敲著我的肩膀,就差哼小曲了。我就這麼緊張兮兮地站在他的魔爪下,接受審判。
鐘原對大家說道:“這是我和沐爾之間的事情,你們不用擔心了。是吧,沐爾?”他說著,敲擊我肩膀的力道重了一些。
我哭笑不得地扯了扯嘴角,“是……”
眾人鬆了口氣,但隨之又換上了悲憫的眼神看著我。
隊長是個厚道的人,他猶豫了一下,對鐘原說道:“這件事情我這個做隊長的也有責任。”
鐘原卻十分大方地擺擺手,“不用了。你們也不用擔心了,我還能把她怎麼樣。”說完,笑瞇瞇地看了我一眼。
大家聽到這話,臉上的表情立即變得詭異起來,看得我膽戰心驚的。我就不明白了,鐘原這次又要搞什麼鬼?
……
露營歸來的時候,大家進行了一次瘋狂的聚餐。之所以說這次聚餐很瘋狂,除了因為大夥情緒比較高漲外,還因為,他們的胃也比較高漲。是的,是他們,沒我什麼事。我因為一直惦記著鐘原那相機,所以也沒什麼胃口。
鐘原卻吃得津津有味,桌子上的菜被他嘗了個遍。他還把一個超級大的魚頭夾到我碗裡,不懷好意地笑,“你擔心什麼,反正你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我憤恨地戳著那個大魚頭,他說的是什麼話!
要命的是,雖然這話不中聽,可是卻是事實……
我們聚餐到很晚才散,一大群人呼啦啦地回到學校。鐘原被玲玲師姐他們灌了點酒,走路都有些搖晃。我尋思著現在趁他喝得有些不清不楚的跟他商量相機的事,也許他就不會太難為我。
於是我就靜靜地、悄悄地,架著鐘原離開了眾人的視線,偷偷來到一個偏僻的涼亭。
我把鐘原丟到木凳上,開門見山地問道:“鐘原,你打算讓我賠多少錢?”
鐘原靠著身後的柱子,瞇起眼睛仰頭看我。周圍微弱的路燈光灑到他的臉上,他的面容很平和,像一只食草動物一樣,乖巧而無害。我不禁感嘆,喝醉了就是好,現在的鐘原的殺傷力與攻擊力都已經降到最薄弱的程度了吧?
我盯著那張完全無害的臉,又感嘆,這小子皮膚怎麼這麼好,羡慕嫉妒恨>_<
鐘原就這麼看了我一會兒,突然清了清嗓子,說道:“你覺得多少合適?”聲音很清明,吐字很清楚,一點不像喝醉了。
我睜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他。
鐘原大概是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扭過臉去,表情有些扭曲,彷彿在忍受著什麼,“我要是不裝,他們就沒完沒了了。”
我撓撓頭,他說得也對。現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於是我鼓起勇氣說道:“你看,你的那相機雖然挺好,但再怎麼說也是個二手的不是?”
鐘原點點頭,“確實是個二手的,我才買了一個星期,這次是第一次用。”
我:“……”
我狠了狠心,說道:“不管怎麼說,它就是個二手的,二手的就是不值錢的!”
鐘原不置可否,“那你說,它值多少錢?”
我再次狠了狠心,“也就……一萬吧?”
“很好,”鐘原點了點頭,“那麼,你拿得出一萬塊錢來嗎?”
我:“……”
好吧,我確實拿不出來>_<
鐘原繼續對我進行深層次的批判:“那麼你現在和我說這些是什麼意思?談好了價錢,又不給錢,你不會就想趁著我喝醉了敲我一筆吧?”
他這麼一說我更愧疚了,我低下頭不敢看他,“我不是這個意思……”
鐘原:“那你是怎麼個意思?”
我鼓起勇氣看著他,咬牙說道:“我……我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鐘原勾起嘴角笑了笑,“很好,你的意思是,你打算以身相許了?”
我:“……”
鐘原你不要總是那麼讓人無語好不好>_<
談判進行到這,我那點氣勢已經完全被打壓下去了,此時我只好弱弱地說道:“我不是那個意思,那個……我能先欠著你嗎,慢慢還……”
鐘原不滿地皺眉:“木頭你也為我考慮一下吧,我也很窮的,我也很需要錢……”
你窮嗎?你窮嗎?你窮的話還買兩萬塊錢的相機?你窮的話,飯卡裡的錢比我銀行卡裡的錢多出好幾倍?
當然這些話我只敢在心裡嘀咕一下,萬一這變態氣急了要剁了我的手指償債呢……
於是我弱弱地問道:“那你說要怎麼辦?”我真的沒錢啊,我爸也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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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原思考了一下,答道:“這樣吧,我最近正好想請個陪練,還沒找到合適的,要不就是你吧,到時候我就不給你發工資了。”
我吞了吞口水,以為自己聽錯了,“陪、陪練?”
鐘原挑眉瞪我:“你不願意?不願意就算了,拿錢來吧。”
我慌忙搖頭,“不是不是,我當然願意,可是你為什麼要請陪練?陪什麼練?”
鐘原答道:“跑步打球做運動什麼的,我總不能自己跟自己打網球吧?”
我默默地點了點頭,無語。
鐘原又問道:“你還有什麼問題?”
“我就是想問問,鐘原你真覺得自己窮嗎?”我就沒見過這麼亂講究這麼架子大的窮人,還陪練!
鐘原臉不紅心不跳地答道:“我當然窮了,不然為什麼要請一個不用花錢的陪練?”
我總覺得他這話裡的邏輯有問題。
我和鐘原又就“勞動力償債”的細節問題做了深入探討,最後我們達成一致:我的銀行卡裡的錢完全歸鐘原所有,鐘原每個月給我發二百塊錢的零花錢,但是我保留對他的飯卡的支配權,一直到我還完債為止。根據那部倒霉相機的估價以及現在的勞動力的市場價值,我們的還債期限暫定為十五個月,當然,如果我表現好,可以適當縮短。
除了還債期限讓我有些忿忿,其他條件都還好,反正我銀行卡裡也沒多少錢,而且這樣一來,我用不著擔心吃飯問題了。
可是代價是十五個月啊,十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