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回去之後越想越覺得周小沁眼熟,找人一查才知道,原來她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親妹妹。她本不該是一個受盡人間疾苦的孤兒,而是生活在錦衣玉食當中的富家小姐。
拿到DNA鑒定書,富豪欣喜若狂,卻不是因為找到了失散已久的親人,而是因為母親留下的巨額遺產終於有了著落。
這筆遺產由富豪的舅舅代為管理,其中有家族企業15%的股份和許多基金股票。
但他的母親卻在臨終時留下遺言——倘若女兒25歲之時還未找到,那麽這筆遺產就將捐獻給婦女兒童保護機構。找到了就交給女兒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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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迫切想要得到的正是那15%的股份,如此他就能完全掌控家族企業。所以他極力尋找妹妹,並制定了一系列騙取股份的計劃。
在他看來,一個流落在外的,過得並不幸福快樂的年輕女孩是非常容易拉攏的。只要給一點虛假的關愛,再來一點物質上的補償,就能輕而易舉地讓對方簽下股份轉讓協議書。
但是現在,他殘忍無情的真面目已然先行暴露在妹妹面前,想要騙取她的信任恐怕沒有那麽容易。
於是富豪壓下了這件事,慢慢尋找機會與周小沁接觸,並試圖拿捏住她的軟肋。
但他越是套近乎,周小沁就越是覺得他心懷不軌,並在某一次的試探中透露,倘若自己得到一筆龐大的遺產,肯定會第一時間捐獻出去,因為她正是靠著別人的捐獻才擁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她不缺愛,恰恰相反,她是一個心懷大愛的人。
這到底是不是周小沁的真實想法已不得而知,畢竟她為了氣走富豪,什麽話都能說得出口。但這卻是舅舅長久以來的打算。他早就認定自己的外甥女已經死了,所以規劃好了這筆遺產的用途。
他是一個真正的慈善家,心懷大愛,不慕名利,不圖財勢。他寧願把遺產捐贈給更需要的人,也不會白白便宜了這個心狠手辣的外甥。
富豪煩透了舅舅這一點,曾無數次地動過弄死舅舅的念頭。甥舅倆的關系非常惡劣,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現在,富豪好不容易找到的親妹妹也是這種沒腦子的蠢貨,可以想見,如果讓舅舅與妹妹湊到一塊兒,他們的性情會是多麽投契。說不定他倆聊著聊著便會真的把遺產全部捐獻出去。
摸清了周小沁的底細,富豪便徹底熄了將她認祖歸宗的心思。舅舅已經給他添了很多堵,他不會再把一個大麻煩弄回家裡來。
但是遺產不能不繼承,股份不能不弄到手,那又該怎麽辦呢?
富豪自然而然地把視線轉移到了周小沁最為在乎的人身上,那就是朱歡歡。
這也是周小沁唯一的軟肋。
與周小沁的固執善良完全不同,朱歡歡自私自利、心胸狹隘、貪慕虛榮。只要有好處可以拿,只要能過上奢侈的生活,她願意付出一切。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良心活生生剖出來,放在天平上秤斤注兩地賣一個好價錢。
如果把她的臉換成周小沁的臉,再把周小沁的血輸入她的身體,帶去做DNA鑒定,那麽自己就能擁有一個可以隨便擺布,任由拿捏,一輩子都只能仰賴自己鼻息而活的好妹妹。
這個念頭一旦成形就再也無法消去,富豪很快就找到了朱歡歡尋求合作。
可以想見,本就不是什麽好人的朱歡歡幾乎沒有一秒鍾的猶豫就選擇了出賣自己的好姐妹。
他們通過整形手術,把朱歡歡的臉換成了周小沁的臉,又騙周小沁去捐血,從而奪走她的身份。DNA檢測在舅舅的眼皮子底下順利通過了,那筆巨額遺產也轉到了朱歡歡手裡。
周小沁的臉與母親的臉有八分像,不做DNA檢測,舅舅也未曾懷疑過朱歡歡的身份。
到了這個地步,周小沁已經沒有存活的必要了。
富豪並未親自動手,而是以“歷練”的名義,把這件事交給朱歡歡去做。
朱歡歡收買了幾個亡命之徒,把周小沁綁架到荒郊野外,割了脖子,砸斷手腳和脊骨,又在臉上和手上淋了硫酸,丟棄在一條水渠中。
他們以為被割斷了喉嚨的周小沁必然已經死了,但周小沁福大命大,竟然被一個野釣的路人救回了市區。
警察通過周小沁衣服上的圖標,查到了陽光孤兒院。
被朱歡歡收買的院長本不想承認周小沁的身份,但他們的數據庫裡保存著每一個孤兒的DNA信息,只要警方兩相對比,一切罪惡就都掩蓋不住了。
於是院長不得不承認,這個被暴徒殘害的女孩的確是他們養大的孤兒,名叫朱歡歡,在蘭華城讀大三,今年二十歲。真正的朱歡歡及時趕到醫院,拿出手機裡的照片,向警察證明了周小沁的身份。
兩人身高一致,體態相同,血型一樣,就算互換了容貌也沒露出破綻。
於是在所有人眾口一詞的指證下,周小沁就這樣變成了朱歡歡。警察時時刻刻守在她病房外,朱歡歡想要再次下毒手都找不到機會。
也不知是誰的幸運,醒來之後,周小沁竟然失去了記憶。無論警察詢問什麽,她都一概不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叫什麽名字。
警察找不到有用的線索,慢慢也就放棄了追查。而重傷之中的周小沁則被孤兒院院長接回去,放棄了治療。
她臉上的皮肉慢慢糊成一團,糾結成疤,最後連嘴皮子都長攏在一起,再也無法開口說話,十根指頭也是同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