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有一種愛情叫習慣
【愛情從來都是由青澀開始發酵,或走到花開的濃郁,或褪色到枯葉的寡淡。
當你愛上一個人,分手後唸唸不忘,不一定是還有愛,可能是一種執念一種忘不掉的習慣。
正如我,傻傻的追逐一個人,不願放手,只想等到他。
—————顧雨煙】
十六歲,正是情竇初開,椿心萌動的年紀。
那時書生意氣,心比天高。
卻是在那樣的年紀,我遇到了他。
一個讓我愛了兩年,執念三年,最後變成忘不掉的習慣。
兩年有多久,我告訴你,很短很短。
跟愛人在一起,每分每秒都覺得是在爭奪,是在跟時間賽跑。
因為甜蜜、幸福總是讓人想要拼盡一切去留下,不願它從指尖溜走。
可我終究忘記,幸福就如指間的流沙,越握緊流失的越快。
但不握緊,又會在風吹來的時候,隨之而去。
我從未想過,我跟他之間的愛情那麼經不起考驗。
我承認是我自己太過神經質,才會變得那般極端。
見他身邊有其他的貌美女孩,就忍不住嫉妒,忍不住上前大聲質問。
這樣的行為,終究讓我失去了他。
後悔嗎?
不,我不後悔。
縱使我知道我做錯了,但我也不後悔,因為我只是在用我的方式維護屬於我的愛情。
只是我方法用錯了而已,所以我選擇了改變。
菲菲一直以為我跟他分手是別人的介入,不論我怎麼解釋,她都覺得是我太善良。
讓我們也一度因為那個疑似介入的女孩,差點使這份友誼出現裂痕。
那個時候我更加清楚的明白,原來即便沒有第三人做什麼,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也會出現細微的變化。
再美好的愛情親情友情,都是需要很多因素來堆積的,等到最後要麼牢固到無人可及。
要麼,脆弱到一擊崩塌。
明白的那刻,我很慶幸,慶幸我沒有走入魔障,也沒有陷入迷茫。
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我跟菲菲創建了聲聲動聽。
在我自己都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跑到了古風頻道做場控。
只因為那人很喜歡唱歌,也很喜歡唱古風歌曲。
曾經我說對他說,聽你的歌,我的全世界都能被照亮。
他說,那就只唱給我一個人聽。
終究,那也不過是一句隨口的玩笑。
我每天駐紮在古風頻道,聽著他曾經唱過的歌被不同的人唱出來。
明明同樣的好聽,同樣的讓人喜歡,可就是讓我覺得差了點什麼。
直到有天,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驚了我的耳朵,擾了我本就不平靜的心。
接下來的兩年,我每天都準時出現在他要唱歌的時間。
漸漸的,我發現,一開始的心動沒有了,但想起那個人,內心卻依舊火熱。
當時還不太明白是什麼,只是知道,我對他的喜歡一直都在。
到現在,或許還變成了一種抹不去的執念。
在一次頻道玩笑起鬨桃之夭夭和他的時候,我沒忍住開了語音,說了一句:「桃之夭夭配不上他。」
我知道我衝動了,可是真的忍不住。
從那之後,我便發現只要我一出現,他就會在唱完後離開。
或者是根本不唱就說有事,離開。
我沉默,心很難受。
他肯定是聽出我的聲音了,才會避著自己。
不想讓他為難,我不在經常出現,哪怕是出現也會選他沒在的時候。
可動作快於理智,我又開了個小號,披了個琉璃若夢的馬甲守候在聲聲動聽。
接下來的事情,真的沒有想到,會那般戲劇化。
表哥找到了所愛的人,卻促進了我跟他的再次相遇。
時隔五年,他眉眼還是那般溫柔
卻更加耀眼,更加吸引我的目光。
這幾年,不是沒有人追過我,也並不缺乏比他更優秀,更好的。
甚至其中還有些跟他類似的,可卻絲毫沒有讓我動心。
因為我都清楚明白一個事情,他們都不是他。
而我想要的,也只有他。
不知道從何時起,我習慣了這種注目。
習慣了這種執著,習慣了等著他,習慣了期待他能回到自己身邊的那天。
習慣真的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如今我又能靠近他身邊,這種感覺就好像等了很久,得償所願。
但並沒有多麼激動興奮,有的只是淡然的平和以及沁人心脾的一種暖意。
這已經不再是屬於愛情一類了,是一種習慣中比較深邃的情意。
如往常一樣,我掛上聲聲動聽,今天有他的麥序。
那天大家一起在古風頻道玩過後,雖然我和他之間的關係還沒有被挑明,但兩人好似都有一種認知。
剛進去,就聽到了尋覓的聲音。
「煙雨來了,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呀。」
接著郁紓菲的聲音也跟著響起:「是啊,有的人也算是望穿秋水了。」
我疑惑的聽著,不太懂,她們這是吃錯藥了,還是沒吃藥?
這句話是尋覓最喜歡說的,跟她混熟了,大家也都或多或少被影響了一點。
「好啦,不鬧騰啦,煙雨今天是你生日,所以我們為你舉辦了一檔特別節目。」
尋覓才說完,郁紓菲就接上:「對對對,不要太感謝我們喲。」
隨即耳麥裡面便傳來了她熟悉到骨子裡的聲音,依舊那般清朗雋雅。
「我總是悲痛欲絕,對愛我終難妥協,我總是貪戀過去,對愛我不留餘地。」
「我總是渴望愛情,卻總是哭到天明…我總怕用情太深,卻愛你愛的那麼真。」
…
「雨煙,或許如今的愛已經變成習慣,但還是想告訴你,我愛你,今後的人生,想要與你一起走過。」
破鏡重圓的念白,帶著沉重的瘖啞,摻雜著溫柔和苦澀,頃刻間讓我眼淚滑落。
原來,不只是我一個人習慣了你在我的世界中嗎?
畢延波,我們從十六歲開始糾纏到如今的二十三歲,整整七年時間。
我終於等來了那句能夠鐫刻我一生的話,眼淚早已經模糊了我的視線。
「延波,我多慶幸我沒有放棄。」
也多慶幸,我們都還心中有著彼此。
哪怕這只是一種互相糾纏的習慣,也抹不掉彼此的認定。
‧‧‧
【曾經有人問我,為什麼有很多感情還能破鏡重圓?
破碎的鏡子,即便是修復好了,那痕跡也會永遠存在,根本抹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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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說:因為曾在一起過,彼此相互瞭解,相互認知。
等到失去,才會在生活中一點一點的去尋求對方的身影。
沒有遇到更合適的,慢慢的曾經那人便會成為一種執念。
想起她/他便覺得很正常,遇見他/她目光也會自然的在她/他身上。
不過是因為一種習慣。】